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行政審批局,自貿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管委會,福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遏制資質買賣,清理“僵尸”企業,凈化建筑市場,保障工程質量安全,促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2022年在全省范圍開展建設工程企業(包括勘察、設計、建筑業、監理企業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由各資質審批部門對本部門已審批的勘察、設計、建筑業、監理、工程質量檢測資質全面進行一次動態核查,其中:企業資質已遷外地的,由遷入地資質證書頒發部門負責資質動態核查。
二、核查內容
對照部頒《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部令第158號)和《檢測機構資質標準》(部令第141號)和住建部有關文件要求,重點核查企業的人員是否滿足要求,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建筑業企業資質:(1)技術負責人,其中:針對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還需核查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業績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2)注冊建造師數量。
2.監理企業資質:(1)技術負責人。(2)注冊人員數量。
3.勘察設計企業資質:(1)主要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2)專業技術人員數量。
4.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1)專業技術人員數量。(2)CMA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
三、核查時間
各資質審批部門應在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資質動態核查。
四、工作要求
?。ㄒ唬└髟O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各自貿片區、福州新區,下同)要加強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輿論宣傳,從優化營商環境、凈化建筑市場、保障工程質量安全、促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高度,引導企業和社會充分認識開展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有利于專項行動開展的輿論氛圍,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
?。ǘ└髻Y質審批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及清理“僵尸”企業實施方案,并于每月10日前向省廳報送上個月資質動態核查進展情況。要建立資質動態核查負責制,實行誰核查、誰負責,核查人員需對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結果簽名負責。
?。ㄈ└髻Y質審批部門要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資質審批政務服務系統對已批資質的企業人員,按照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數量進行系統自動鎖定。要完善資質審批政務服務系統功能,對已批資質企業人員變化做到系統自動研判、預警提示。在資質動態核查推進過程中,針對企業主動進行自查自糾并通過資質審批政務服務系統補足有關人員的,各資質審批部門要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ㄋ模┳员尽锻ㄖ钒l布之日起,對于申請資質升級、增項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對企業該類別資質動態先行開展核查,企業人員仍滿足已批資質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方予以辦理升級、增項。
?。ㄎ澹┙ㄔO部新資質標準頒布施行后,已通過核查的企業,直接予以換發資質證書。未通過核查的企業,按新標準進行動態核查。
?。┙浐瞬?,對于存在不滿足已批資質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企業不得申請該類別資質的升級、重組、合并、分立及資質增項,不得承攬該類別資質許可范圍相對應的新工程。逾期未整改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撤回企業已取得的該類別資質,其中:對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的施工企業,可以適當延長整改期限,并予以妥善處置。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4月1日